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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跟邱聊到要去夜唱
我說我可以去唱 但問題是不曉得怎麼回林口
後來我自私的想到青蛙會開車 便貪圖想要她載我回林口
卻事後覺得這樣要不得 因為隔天人家也是要上班的人 我不能這麼自私
所以邱後來說要問青蛙 我叫她別問

但邱提到一點
她說要我當晚回觀音 隔天一早再搭車回林口
但妳們可否想過?
當晚唱完已經12點
回到家應該就快1點
洗個澡弄一弄大概就2點
我今天並不是care回家有沒有衣服換
而是care我的休息時間
我有說過 我現在一個月只休三天
我如果又排在1/1休
那我接下來是不是都要連做兩個禮拜才能休
難道不能體諒我嗎?
又或者妳們沒嘗過兩個禮拜 甚至快到三個禮拜才休一天的疲憊感 所以才敢跟我提出這個要求嗎?

再者 如果1/1我沒排休
我當天凌晨2點才睡覺
我那天凌晨6點又必須起床搭車
那請問一下我大概要幾點起床刷牙洗臉?
是不是我就只剩下3或3.5個小時能睡?

再來 這些就算了
再重提我月休三天的事
就算我1/1睡眠不足 勉強撐過去 那後來上班的日子呢?
我沒辦法排休排這麼近 不然我之後會非常難熬

是因為沒有經歷過我這樣的休假方式 才會這樣的勉強我嗎?
今天我並不是生氣妳們 只是覺得心裡很無力 我也知道妳們只是希望難得的聚會大家能夠到齊
但如果這樣子的勉強我 我只會選擇不去 我不喜歡勉強別人 也不希望別人勉強我
也希望大家都是有在上班的成年人了 可以多一點同理心 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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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ogood7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